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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五章:流言蜚语女何思(上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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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阿史那霄云急忙将自己的闺门闩上,然后飞快地褪掉脚上的赤鹿靴,一跃而起,扑倒在自己的绣床上。

  她把自己埋在被窝里,全然不顾侍女、丫环们在门外焦急地喊着:“县君!县君!外面还有客人等着呢!娘子让你马上出去!”

  “我不去!我再也不去陪客人了!你们去给母亲回话,就说我生病了!”

  阿史那霄云现在烦得头都大了!自从元月十二日圣人敕封自己为素叶县君的诏书抵达之后,整个庭州城都变得骚动不安,各种传闻沸沸扬扬,让阿史那霄云越听越烦。

  那些嘴碎的人讲,之前出征讨伐突骑施时,北庭都护府的上上下下,都没有把这次出征特别当回事,表现最为明显的就是监军张道斌,居然托病没有随军出征,只是让个小黄门随军而行。

  毕竟这不是北庭军第一次攻伐突骑施,自开元末年以来,安西和北庭屡屡打击越来越不驯服于天可汗的突骑施汗国。

  每次征讨都得胜而归,但也未能消灭突骑施汗国。圣人和政事堂论功行赏的时候,也只是按部就班而已,并未有什么殊赏隆恩。

  当大家还抱着这样的心思看待这次出征的时候,没有料想到,王都护居然毕其功于一役,一战而收复碎叶城、困死移拔可汗,并在回军路上偶获天马。

  为了凸显北庭上下对圣人的耿耿忠心,王都护打破惯例,安排阿史那副都护担任北庭朝集使,上京参加元日大朝会,并进献天马。

  阿史那副都护也不辱使命,在长安费劲心思安排,让天马在含元殿前的广场上纵横奔腾、宛若矫龙,逗得圣人龙颜大悦。

  圣人龙心欣慰,这封赏也就格外厚重。且不说率军出征的王都护、杜判官、李别将、马队正等人皆有厚赏,连不曾出征的阿史那副都护和高长史也都各有封赏。

  更奇特的是,圣人居然敕封阿史那副都护的长女为县君。要知道,这可不是一般赏赐,简直要把阿史那副都护的嫡长女当做宗室之女对待了。

  当然了,大家都知道,阿史那副都护的娘子是货真价实的宗室,据说按玉牒上的谱系算,李夫人可能还是圣人的远房姑姑呢。

  可无论如何,敕封县君依然令人震惊!有人还信誓旦旦地说,阿史那副都护的嫡长女肯定还要封县主呢!

  还有人说,这是阿史那副都护要被圣人重用的前兆,说不定阿史那副都护从京城回来之后,就要取代王都护,成为北庭节度使呢!

  总之,这些各种不靠谱的小道消息和谣言满天飞,让阿史那霄云成为了漩涡的中心,这让她特别厌恶和生气。

  阿史那霄云之前的生活特别恬静和自在,无非是上午带着妹妹雯霞和弟弟霁昂去王都护的宅子里,和王绯、王霨一起读点诗书,然后再陪着妹妹和王绯练练琴、学学舞。

  下午呢,就可以自由自在地换上男装,骑着自己心爱的白练驹,在庭州城内外游荡。

  阿史那霄云尤其喜欢打猎,在秋高气爽之日,跟着父亲大人,带上鹰奴和猞猁,去庭州城外的树林里、草原上追逐野兔和梅花鹿,是阿史那霄云觉得最快乐的日子。

  除了打猎,阿史那霄云还特别喜欢打马球。她就是喜欢打马球的热闹劲,喜欢那种纵马驰骋、一球入洞的刺激和快乐!

  可是她最近打马球的机会比较少,一是白练驹作为一匹尚未长成的小马驹,力量和速度还都没有达到巅峰状态,所以无法参加成人们的马球比赛,而少年儿郎们的马球赛则相对较少;二是由于马球杆多是为成年男性马球手制作的,符合她身高和力量要求的比较少。

  虽然阿史那旸之前找工匠给她特制了许多把马球杆,但由于她正处于快速长个子的阶段,之前的马球杆又不太适用了。

  筹备征伐突骑施以来,阿史那旸军务繁忙,一时还顾不上给她赶制新的马球杆,因此最近阿史那霄云没有怎么好好打过马球。

  即便如此,只要有机会,她都会上去打一把。有时候,还会把王绯等人组织起来陪她玩马球。

  她特别受不了那些骑着小毛驴打马球的仕女们,装模作样、扭扭捏捏,那慢吞吞的速度实在让人憋屈,这还哪里是什么马球啊,明明就是“驴球”啊!

  可是,自从成为流言蜚语的中心后,阿史那霄云都有点不敢上街了。总觉得身后有人在交头接耳,对着她指指点点!这让她浑身不自在,虽然头上带有遮掩容颜的帷帽,但依然感觉自己是完全曝露在人们的目光中。

  更令人心烦的是,自己在家里也不能清净了。许多贵妇纷纷来家里做客,并指名要见自己。母亲不好失礼,只得叫自己出来陪客。

  那些个贵妇,委婉点的不过是借着说话的机会多瞧自己几眼,明里暗里细细观察一番;而直白粗俗些的,则是恨不得立刻把自己里里外外看个遍,就差让自己家的小郎君射下一只大雁,送来自己家直接开始纳采之礼。

  阿史那霄云已经12岁了,她在母亲的反复教导中,知道自己出身之高贵,也明白庭州城无数位有小郎君的贵妇们都紧紧盯着自己。

  但她本以为自己还能再逍遥些日子,等到及笄之年再想这个头疼的问题。

  其实也没有什么可想的,父母之命媒妁之言,上到公主、下到庶女,概莫能外。

  唯一能大过父母之命的,也就是圣人的旨意。如果不是有圣人的旨意,像母亲这样的宗室之女,肯定不会选择从小在西域长大的父亲。

  想到圣人的旨意,阿史那霄云一骨碌从床上坐了起来,开始琢磨自己被封为县君这件事。

  前几日只顾得烦躁和厌恶了,阿史那霄云还真没有仔细思考这件事,况且她本来也就是个不太爱挖空心思、认真琢磨的人,在这一点上,王绯和她特别相投。

  反而是自己的妹妹阿史那雯霞,年纪不大、言语不多,却常能说些让人意料之外的话。

  阿史那霄云虽然性格有点大大咧咧,但并不笨。稍一用心思索,就察觉到了点不对劲的地方。

  她想起自己前两年陪父亲出去打猎的时候,他就经常给自己讲些西突厥汗国的掌故,也谈起过昭君出塞和文成、金城两位公主下嫁吐蕃的故事。

  当时她的心思都在呼鹰逐兽之上,只把这些当做是父亲给自己传授知识。但现在忽然有了敕封县君这件事后,阿史那霄云隐隐觉得父亲之前的言语中似乎大有深意。

  难不成真要让自己去和亲?阿史那霄云忽然浑身一个激灵,也顾不上穿靴子,就在房间里面来回踱步。

  可自己还小啊?目前好像也没有什么值得和亲的对象啊?阿史那霄云来回走了几圈,还是没有想出个所以然来。

  再说了,哪有让县君去和亲的,怎么也得是个郡主吧?自己这个小小的县君可是不够和亲资格的。

  或许流言说得对,敕封自己是圣人准备重用父亲的信号。不过父亲要被重用的话,自己还会在庭州生活吗?

  阿史那霄云已经喜欢上庭州了,实在不舍得离开。况且,如果父亲真要被升迁的话,也只有三种可能:升迁为北庭节度使、去其他道任节度使或者进京。

  可无论是哪一种可能,自己都极可能要和王绯分离了。想到可能的离别,阿史那霄云顿时有点黯然神伤。

  “姐姐,快开门!”丫鬟们拍门的声音尚未停息,又传来了弟弟阿史那霁昂怯怯的声音。

  “弟弟,你来捣什么乱!快去找王霨玩吧!别来烦我!”阿史那霄云对自己的弟弟很不客气!

  “大姐,我来是为了告诉你,赶快出来吧。不然一会儿母亲就要亲自上来了!”阿史那霁昂在门外压着嗓子低低喊道。

  “唉,我这个笨弟弟!外面有这么多人,你的声音无论是高还是低,母亲都会知道是你过来告诉我的呀!”阿史那霄云对弟弟可爱的愚蠢实在无可奈何。

  听着弟弟的声音,阿史那霄云忽然想起了王都护家的小郎君。

  这小郎君和自己的弟弟基本同龄,之前两人看起来也相差不大,可这次跟随王都护从碎叶回来之后,好像那些地方不一样了?

  怎么说呢,感觉他的眼神里似乎多了很多东西,好像是一夜之间就长大了。而自己的弟弟依然还是那副憨憨的模样,一下子就被王家的小郎君比下去了。

  还有王都护家那个新来的突骑施婢女,年纪也不大,却进退有据、口齿清晰。

  和他们两个人比,自己的弟弟简直是燕雀之于鸿鹄,太不成器了!

  弟弟虽然不成器,但终究是自己的家人,看来以后要多督促弟弟发愤了。

  听王绯讲,王霨现在每日都练习骑射、刀术和拳脚,每天一大早就起床苦练。对于诗文也很上心,常有些惊人见识,让杜判官都赞叹不已。

  “哎呀,怎么老想起那个王霨啊!”阿史那霄云自言自语道。忽然脑子中灵光一闪:“明白了,我是想骑他的那匹小红马!”

  王都护在班师途中,除了捕获天马之外,还获得几百匹良驹。其中就有一匹小红马,和自己的白练驹口齿相仿,却要神骏许多。

  其实阿史那霄云的白练驹也是百里挑一的良驹,是粟特商人千里迢迢从石国拓枝城带来的。

  石国所在地就是汉朝时的大宛,当年汉武帝两次派贰师将军李广利西征大宛,就是为了大宛的宝马。

  世人皆知,昭武之地盛产宝马、石国之马更是冠绝昭武。白练驹作为石国马市上都难得一见的良驹,自然是价格不菲。

  粟特商人本来是准备将白练驹带到长安去的,最后还是父亲亲自出面,足足耗费了150贯,才将白练驹带回了家。

  要知道,一匹普通的突厥战马不过才20贯钱上下,一峰波斯骆驼也才30贯左右,一匹小马驹150贯绝对是天价了。

  饶是如此,粟特商人还不断嘟囔,若不是看在阿史那副都护往日照顾的情分上,他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卖的。

  白练驹若是运到长安,500贯的高价也卖的出来!反正长安城有的是不知道钱该怎么花的富豪。

  但即使白练驹如此优秀,却依然比不过小红马,无论是冲刺的速度还是奔跑的耐力,小红马都能比白练驹高出一线。

  白练驹目前只有两个地方略胜一筹,一是性情温和,二是名字帅气。王家的小郎君到现在还没有给自己的小红马起好名字,所以大家现在还只好叫它“小红马”。

  阿史那霄云酷爱良马,虽然嘴上总是不服气小红马压白练驹一头,但心里其实也是喜欢的不行。

  本来她还在费尽心思给小红马起名字呢,结果敕封县君这个烦心事一来,阿史那霄云也就把起名的事抛在脑后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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