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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七十章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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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七十章:

有那么一句话怎么说来着,计划赶不上变化,原本,唐宋是想去潭水中洗去心灵的尘埃的,却是不料,深藏不露的饭饭小姐突然间给他来了这么一出,惊得他是一魂出窍,二魂升天,左思右想之下,还是觉得这个禽兽不能做,不得不说,这种行为绝对有悖于他“有便宜不占王八蛋”的人生感悟,无奈的是,他真的这么做了,宁可去做一个缩着脑袋的王八蛋,也没有去做欲望中的禽兽。

这是为什么呢?

唐宋将饭饭抱上竹楼后,还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,难道柳下惠那个王八蛋对自己的影响真有那么大?还是说……嗯,那绝对没错了,身为熏衣门的圣者,就要有做圣者的觉悟,总去祸害自家的一亩三分地算怎么回事儿?所以说,偶尔做一次伪君子还是很有必要的,绝对有益于身心健康。

当然,还有一点也值得重视,貌似哥们不是奶牛,挤挤就会有,那都是通过无数的营养,一点一滴积攒出来的,你说要就要,你还想让哥们活不活了,万一挥霍过度变成受无数女人鄙视的阳痿先生怎么办?男人要懂得量力而行啊!

如此这般一想,唐宋心里总算是开阔了很多,虽然祖国的花朵十分迫切的希望他做出不可磨灭的贡献,但是,作为一个长在红旗下的好男人……算了,下不为例!

唐宋轻轻拍了拍饭饭的小脸蛋,又对准她深藏不露的胸前猛扫了一眼、两眼……无数眼,这才用手跟她娇艳欲滴的两颗蓓蕾做出告别,在眼不见为净的心理作用下,帮她盖上一层薄被,然后下了竹楼,朝着下山必须经过竹林阵走去。

是的,他决定了,为了成为一个合格的圣者,他决定放弃浮一大白的人生美事,忍饥挨饿的去山下走走,了解一下众多属下的疾苦,为他们枯燥的生活带去一缕幸福的阳光。

一路走来,不断有黑衣人从隐蔽的草丛中树窝里跳出来跟他打招呼,左手捶胸,眼神炽热,口中纷纷高呼:“拜见圣者!”

唐宋……逮住一个来不及藏回去的黑衣人,拍了拍他的肩膀,煞有介事的说道:“嗯,辛苦了。”

黑衣人立刻挺起胸脯,脸上满是骄傲:“为圣者服务,不辛苦!”

唐宋顿时觉得脚底有些发飘,笑着问道:“叫什么名字?”

黑衣人再次恭敬的左手捶胸:“张三!”

唐宋满意的点点头:“嗯,有对象了没有?”

张三郑重其事的答道:“去年结的婚!”

唐宋似乎来了些许兴趣:“哦,那有孩子了没有?”

张三摇摇头:“没有!”

唐宋瞬时抓住了关心属下的机会,摇头唏嘘道:“唉,怎么可以没孩子呢?百善孝为先,又所谓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,作为一个男人,这辈子最大的责任就是娶妻生子……明白什么叫做不养儿不知道父母恩吗?意思就是说,只有你跟你媳妇揍出一个孩子,才会明白父母的不容易,从而更加尽心尽力的去孝顺父母。”

张三抽搐一下唇角,胸脯挺得更高了:“是,属下明白,感谢圣者教诲。”

“嗯嗯,孺子可教也,这样吧,我以圣者的身份命令你,回家休息一个星期,好好跟父母老婆团聚一下,争取让你老婆早日生下爱情的结晶。”

“是,属下领命!”黑衣人左手捶胸,眼中有些激动了。

唐宋再次抬手拍拍他的肩膀,嘴角的笑容愈发温煦:“以后都是一家人,不用这么客气的,好了,你现在可以走了,记得以后好好孝顺父母。”

张三左手缓缓捶胸,心中放肆的感慨道,谁他妈的以后再说圣者不靠谱,老子跟他拼命……多好的一个人啊,怪不得是圣者呢!

唐宋灵机一动,从口袋里掏出一塌子老人头塞进黑衣人手里,感同身受道:“来,把这些钱拿上,这年头干点什么都不容易,整天雨里来雪里去的,钱不多,但是代表我的一份心意,回去后记得帮我给父母老婆带好。”

张三的眼睛一下子变得湿润了,他本来就是个话不多的人,哆嗦着嘴皮子,不知道该说些什么,手里的钱拿也不是,不拿也不是,毕竟,眼前这个人是高高在上的圣者,是门内至高的存在,圣者的每一句话,对于自己来说,都是不可违抗的命令。

同时,他的心中也生出一种不现实的感觉,圣者怎么会如此平易近人的跟自己说话,而且还拿出这么多钱让自己回去孝敬父母,钱他可以不在乎,毕竟熏衣门每月发给门人弟子的钱并不少,出去执行任务还有额外的津贴可拿,生活倒也过得不错,可是……

张三虽然为人木讷,但是脑筋并不笨,不然也不会成为熏衣门的弟子,仔细一想,他便想到其中的关键,圣者这是在笼络人心,转念又一想,心中却又有些发苦,圣者笼络自己这种小人物有用吗?不要忘记自己的地位,只是暗杀组的一个普通成员,连双星的级别都没有达到,这次能够被组长派到这里暗中保护圣者,都还沾了副组长老大的光,看来,下个月是该尝试三星任务的时候了。

唐宋哪里想到,自己随意装逼的举动,不仅得到了一个门人弟子的真心感激,而且还间接唤醒了他天天向上的心,使他渐渐挖掘出自己的潜力,走出一条暗黑世界的荣耀之路。

当然,此是后话,暂且不提。

唐宋在张三执意要站好休假前最后一班岗的前提下,心情大好的下了山,短短的路途中,又扯住几个黑衣人唠了几句,或许圣者在他们眼中的地位实在有些神秘与高不可攀,所以,换回来的大多是他们小心翼翼的恭敬和无处不在的拘谨,说一是一,说二是二,最终结果就是,大大满足了他的虚荣心。

山下又是另一番景象,热热闹闹,忙而不乱,处处酝酿着喜庆的气息,四合院的门口两侧正有人挂着红灯笼,不时有人进出,门口正对的是一座汉白玉拱桥,拱桥下方水流潺潺,是一条环墙而建的水道,宽约两米,其间点缀着绿色的荷叶和怒放的荷花,莲蓬摇曳,淡香盈人,再加上远山近湖的美景,瞧得他不由心旷神怡,感慨连连。

唐宋没有着急走进四合院,而是穿过拱桥在四周瞎晃悠着,身边或者对面走来的人无不停在原地,眼含诧异的对他点头问好,恭敬的神态没有丝毫伪装,显然,圣者在他们心目中的地位早已根深蒂固,容不得任何怀疑。

唐宋为了保持自己平易近人的形象,笑得腮帮子都有些抽筋了,然后望着远处围拢成片的人群,边走边好奇,好奇的不是人群,而是从人群中偶尔发出的赞叹声与期待声,接着,他看到了让自己难以忘记的一幕——一条条粗大的蟒蛇忽然从山脚下出现,口衔着猎物,迅速游近人群,然后放下口中的猎物,继续游向山中,又恍惚从人群中听到那个让她心醉的声音。

“小红真棒,真是太棒了,妈妈都快爱死你了……简直比你那个懒爸爸强出百倍,不,是千倍,天天不学好,就知道想美事儿……小红乖,小红是个好孩子,才不要跟爸爸学呢。”

“吱吱!”

随着这个声音的起落,受到表扬的小红同学,在她的肩膀上开心的上蹿下跳着,并且深以为然的猛点几下小脑袋,“吱吱”叫出几声。

苏绾绾爱怜到极限的摸了摸它的小身体,轻轻拍了拍它的小脑袋,特意在它小脑袋顶上凸起的肉瘤处点了一下,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,低声说道:“嗯嗯,妈妈明白,好小红,乖小红,以后你就跟着妈妈了,妈妈以后再也不让你受他欺负了。”

小红朝着她的怀里跳去,显然这句话深得它心。

“咳咳!”唐宋干咳两声走近人群,众人一见到是他,纷纷心存惶恐的低头让路。

唐宋只好再次露出呆板谦逊的笑容,这些人都是门内弟子的家属,轻易疏忽不得。

“你……你怎么来了?”苏绾绾转身见到他,眼中不禁染出一丝甜蜜,脸色微微有些不自然,毕竟刚刚败坏过人家,有些做贼心虚。

唐宋对着众人点了点头,尽量给他们留下一个好印象,这才扭过头来,也不说话,就那样笑眯眯的看着她。

苏绾绾咬了咬嘴唇,低了低头,又抬起来,脸色仿佛变得更红了,带着几分妖媚的色彩,白色长袍的衣摆随风舞动,长长的发丝随风清扬,坚挺细腻的鼻梁微微皱起,双眸似水,朱唇若丹,这一刻的她,真的像极了一只从画中走出来的狐狸精,看似不食人间烟火,实则吃人不吐骨头。

唐宋望着她的瓜子脸略微痴了一下,随即恢复原态,对着瑟缩在她胸前的小红勾了勾手指头,轻声说道:“小红,来,过来找懒爸爸来,懒爸爸倒是想看看,你后脑勺儿有没有生出反骨。”

“吱吱!”小红拉长脖子叫唤两声,赖皮似的跳进苏绾绾的手心里,然后对着唐宋吐了吐粉红色的蛇芯。

苏绾绾将小红的身体捂在手心中,心虚的解释道:“晚上的肉食不怎么够,有小红帮忙,都解决了,你……你别怪它。”

唐宋笑着摸了摸鼻子:“怪?我怎么可能怪它呢?小红这么乖,我表扬它还来不及呢。”

苏绾绾白他一眼,相信他的鬼话才怪,低声安慰着蜷缩在手心中的小红:“小红不怕,懒爸爸这是在吓你呢。”

唐宋猛翻一个白眼,故作恶态的瞪了苏绾绾一眼,倒是没有说什么,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儿,他肯定不能做得太过,更何况,他心里头根本就没有生气,看到一人一蛇相处的如此融洽,他高兴还来不及。

毋庸置疑,苏绾绾是一个美女,而且还是祸国殃民的那种,再加上她身处的位置跟其她女人不同,以后所遇到的凶险也是大大增多,他可不想“自古红颜多薄命”的事情发生在自己女人身上,也正是因为如此,他才会未雨绸缪,将小红留在她的身边,还是那句话,对待自己的女人,他向来不知道什么是吝啬,而大老远跑到这里收手下,又何尝不是为了自己存的那点小心思。

四合院正房,即北房,北房一般是熏衣门门主或重要人物居住的地方,北房前是一片开阔精致的庭院,小巧的垂花门两侧摆放着两个古铜色的荷花缸,荷花缸周边栽种着一些绿色的花草,庭院居中的地方,是一个由葡萄架攀爬而成的天然遮荫棚,一串串紫色的葡萄吊在上面,清风徐徐,暗香幽幽,使人不禁生出一种忘我的情趣,而晚宴就是在这片庭院中举行的。

对于唐宋这个超级酒桶来说,有酒地方自然能够混得如鱼得水,再加上圣者的身份,他所敬出去的酒,没有人敢不接,于是,四大长老其中的三位首当其冲成为唐宋的攻击对象,唯独花长老懂得见机行事,幸免于难。

跟唐宋坐在同一桌的都是熏衣门的高层,除了四大长老之外,还有四大堂主。

百草堂的堂主是个沉默寡言的糟老头子,姓曹,名三多,一张老脸开满了菊花,看似人畜无害,当然,这并不是唐宋放过他的理由,而是这个糟老头子人老成精,初始见面便偷偷塞给唐宋一份大礼——一根至少有百年火候的人参。

有句话怎么说来着,礼重人不怪。

唐宋自认为自己只是一个俗人,又所谓拿了人家的手软,自然而然对曹堂主热情许多。

剑舞堂的堂主则是一个妙人,至于妙在何处?通过她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便可以完全体现出来,这是一个从上到下无不散发出勾魂味道的成熟女人。

她是一个苗人,名字叫做花珰,通过坐在身旁的苏绾绾暗中介绍,他才知道花珰是花长老的女儿,修炼的是古秘术“魅舞”,通俗来讲,修炼的就是媚术,属于杀人不见血的那种,别看她此刻表现的柔柔婉婉,好像随时随地都能被扑倒的样子,那不过是她用来魅惑人的假象。

如果这些还不能够完全吓阻他不由自主生出的觊觎之心的话,好吧,直截了当的说,她是苗人中的蛊苗,这何止是杀人不见血啊,简直是杀人不见血的祖宗。

问题是,唐宋想放过人家,人家却不肯放过他。

苗人嗜酒,不管男女,不管老少。

看到唐宋将白酒喝得跟凉水似的,花长老与花珰母女二人的眼睛几乎同时一亮,而且还是贼亮贼亮的那种,就像是突然间发现久觅未寻的猎物一样……

唐宋丝毫没有觉察到自己被人惦记上了,灌酒,继续灌酒,这次的灌酒对象转移到了供奉堂堂主莫小小的身上。

千万不要误会,莫小小绝对是个男人,虽然个头长得跟他的名字挂钩,好像一个矮冬瓜,但是,他的豪情却是普通男人比不了的,又或者是他的心理有点小变态,容不得尊严受到任何人的挑衅,哪怕他表面表现的十分恭谨,可是他那一双桀骜不驯的眼神却出卖了他的内心,四大碗白酒,每碗差不多一斤装,话不多说,连喊一串“干”字,喝完后,他主动爬桌子底下睡觉去了。

值得一提的是,他们这张酒桌子上所摆放的白酒,并非寻常之物,是由熏衣门自酿的百花醇,绝对的秘方酿制,沉香窖藏,不仅香气扑鼻口感极佳,而且对武者的身体还大有裨益。

不过,话又说回来,不管是什么样的白酒,喝多了照样醉人,更何况,百花醇的度数比普通白酒还要略高一些,后劲儿更是十足。

“哈哈,好,痛快,我承认你老小子是个爷们啦!”唐宋大笑着放下酒碗,“腾”地一声站起来,面不红气不喘的左右看看,这才发现灌酒的对象不见了:“哎,我说人呢,刚夸完你个老小子,你老小子该不会认怂了吧?”

然后,唐宋发现了躺在桌子底下装娘们的莫堂主,呼噜都打起来了,睡得那叫是个香,有些失望,刚喝到兴头上,刚找到一点酒意,貌似他很长时间没有如此痛快的喝酒了,目光撒么一圈,对准铁堂主又缩了回来,没办法,实在这儿铁塔巨汗看起来有点吓人,坐在那里不动都有股子骇人的气质,索性,放过他了。

“来,婠婠,跟我再喝几碗,陪好了有奖励!”唐宋坐下来,笑眯眯的喷出一口酒气,决定尽情的浮它一大白,心里头高兴不是,老天有眼,百年不遇的美事儿被他撞上了,此时不多喝点,简直对不起老天的栽培。

“啊,我不行了,已经喝多了。”苏绾绾俏脸绯红,连忙摆手,风情万种的样子让人恨不得一口吞掉。

唐宋冲她丢出一个色眯眯的眼神,“嘿嘿”笑道:“喝多了怕什么,喝多了睡觉。”

说完,不管不顾的抄起酒坛,给她倒酒,柿子要捡软的捏,这里就你是我的女人,不欺负你欺负谁?

苏绾绾偷偷瞪他一眼,却是对他的无赖有些无奈,唯恐他说出更加过分的话语,无奈之下,只好装出一副不胜酒力的样子站起来,端起酒碗轻轻跟他碰一下,蹙紧眉头,仰起脖子,张开小口,一碗白酒顺着她的嗓子眼缓缓流了下去,而她那副无限妖娆的面容,也随着酒水的入肚,变得越来越迷人,迷得他有些神魂颠倒,一时间不知道身在何处!

花珰望着他的那副花痴表情,不由笑得花痴乱颤,眼神愈发大胆火辣,胸前的肉蛋波涛乱涌,霞飞双颊,更添勾魂似的美妙,轻舔着红唇,语出如歌:“既然圣者如此喜好杯中之物,奴家有个不情之请,奴家幼时曾经亲手酿制了一瓶好酒,酒名‘倾魂’,不知道圣者可敢跟奴家共饮?”

话音才落,苏绾绾的面色立刻变了,小手紧张的扯向唐宋的衣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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